教好“坏孩子”是教育的责任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09-04-19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规定,学校不能开除尚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。其实,即便没有法律保障,仅从教育的本旨来看,学校也无权将学生开除。所谓教育,不仅指教会孩子知识,还要教会他们做人,培养健全的人格,帮助他们成长。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把“坏孩子”教好不正是教育的责任吗?从这个角度看,学校完全有必要重新考量一下开除的决定。

  日前,海口一所私立学校的初二女生小美,趁老师休息时在老师背后写了“王八蛋”三字,校长一怒之下将其开除。小美事后称非常后悔,还想上学,希望学校再给一次机会,被学校拒绝。扬子晚报